【噬嗑】六五 噬干⑴肉,得⑵黃⑶金⑷,貞⑸厲⑹,無⑺咎⑻。
【譯】六五?欲吃到經過求取才能獲得的肉,必須具備捕獵者騎乘的快馬與刀、箭等捕獵器具,意志堅定地從事捕獵活動,不會與愿望相違背。
注釋:⑴“干”求,求取。《莊子·徐無鬼》:“其欲干酒肉之味邪?”
? ? ? ⑵“得”應該,必須。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:“君為我呼人,我得兄事之。”
? ? ? ⑶“黃”馬名。《詩經·小雅·車攻》:“四黃既駕,兩驂不猗。”
? ? ? ⑷“金”刀,劍、箭等兵器。《荀子·勸學》:“金就礪則利。”
? ? ? ⑸“貞”堅定不移。多指意志或操守。《賈子道術》:“言行抱一謂之貞。”諸葛亮《出師表》:“貞良死節之臣。”
? ? ? ⑹“厲”做;創制;制作;從事某種活動。《康熙字典》又《爾雅·釋詁》厲,作也。《注》榖梁傳曰:始厲樂矣。《疏》興作也。(作:做;創制;制作;從事某種活動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始作俑者,其無后乎?”)
? ? ? ⑺“無”不,表示對動詞或形容詞的否定。《墨子·公輸》:“請無攻宋矣。”
? ? ? ⑻“咎”表示相違背。違背人的心愿。《尚書·大禹謨》天降之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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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噬嗑】六五 象曰 貞厲無咎,得⑴當⑵也。
【譯】象?“意志堅定地從事捕獵活動,不會與愿望相違背。”這是正確恰當的方式。
注釋:⑴“得”合適,正確。《漢書》:“歷古今之得失。”
? ? ??⑵“當”適合,恰當。《荀子·修身》:“故非我而當者,吾師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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